关于召开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次股东会的公告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海宁农商银行第十三次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13∶45-16∶30
二、会议地点
海宁农商银行四楼会议室(海宁市钱江西路278号)
三、会议内容
审议《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说明和2026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报告》、《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海宁农商银行变更注册资本方案(草案)》《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三农金融发展工作计划》、《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战略发展主要工作指标》、《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6年度年报审计的报告》、独立董事陈述意见等,并作出决议。
通报2025年度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现状报告》、《关于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2025年度工作评价的报告》、《关于对主要股东评价的报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
四、参会人员
凡海宁农商银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如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否则视为弃权。
五、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股东参加会议请进行预先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受托人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受权人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受权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起止时间:2026年4月9日至4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3、登记地点:海宁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钱江西路278号10楼)。
六、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或受权人于2026年4月16日下午13:30前到达会场,凭会议登记表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七、表决形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形式,按“一股一票”原则,逐项对议题进行举手表决。
八、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沈女士 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7021298、87032144
九、法律咨询
浙江海翔律师事务所。
十、其他事项
1、本通知同时在海宁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和《海宁日报》公告。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海宁农商银行股东会不发放礼物和会议补贴。
3、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