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研究,决定于2023年4月22日(星期六)召开海宁农商银行第十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4月22日(星期六),下午13∶45-16∶30
二、会议地点
海宁农商银行四楼会议室(海宁市钱江西路278号)。
三、会议内容
审议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说明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报告》、《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三农金融发展工作计划》、《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战略发展主要工作指标》、《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3年度年报审计的报告》、《海宁农商银行变更注册资本方案(草案)》、《关于修订章程的报告》、《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报告》、《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报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报告》、独立董事陈述意见,并作出决议。
通报2022年度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管理现状报告》、《关于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2022年度工作评价的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
四、参会人员
凡海宁农商银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如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否则视为弃权。
五、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股东参加会议请进行预先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受托人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受权人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受权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起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4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3、登记地点:海宁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钱江西路278号8楼)。
六、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或受权人于2023年4月22日下午13:15前到达会场,凭会议登记表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七、表决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形式,按“一股一票”原则,对逐项议题进行举手表决。
八、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楠央、沈立文
联系电话:0573-87032144、87021298
九、法律咨询
浙江海翔律师事务所。
十、其他事项
1、本通知同时在海宁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和《海宁日报》公告。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海宁农商银行股东大会不发放礼物和会议补贴。
3、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